国家卫健委:《关于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意见》印发
来源: | 作者:bjjfsoft | 发布时间: 2020-10-14 | 6860 次浏览 | 分享到:
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标准的规范、引领和支撑作用,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兴技术与医疗健康行业的创新融合发展。

1.完善行业网络安全标准体系。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推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商用密码应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制度在行业落地实施,研究编制卫生健康行业网络安全技术、医疗卫生机构安全能力评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识别认定和保护等标准。

2.强化数据安全标准研制。围绕大数据应用和数据联通共享的安全需求,从个人信息安全、重要数据安全、跨境数据安全三个方面,研究编制数据分类分级、数据脱敏、去标识化、数据跨境、风险评估等标准。

3.推进行业应用安全标准研制。为指导行业应用安全规划、建设和运营工作,研究编制数据服务安全能力评估、数据应用安全能力成熟度评估等标准。

三、强化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标准化实施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将标准化建设成效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让标准化建设成为信息化工作的关键要素和重要基础。加大各类信息标准化测评工作统筹力度,推进测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依据强制性标准和部门职责,加大开展推广和落实力度,确保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

(二)规范流程管理。制定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应用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大力推进应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鼓励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学会、协会、企业等参与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研制工作。提高标准技术审查质量,完善标准管理流程,提高审查和发布效率。积极推动信息标准化评估体系建设,促进标准贯彻执行和落地应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和发布信息化相关标准和文件,要经所在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同意。

(三)推进标准落地。国家建立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元数据管理系统,将已出台的标准以查询、接口、工具下载等多种方式向社会提供,提升卫生健康标准服务的便捷性。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已经发布的各项信息化标准和文件,鼓励各地在此基础上加强信息化标准的创新研究工作。定期开展标准落地实施的监测评价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各地标准的落地实施情况,加强标准应用创新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工作。

(四)强化服务保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人才培养和经费保障,鼓励开展在岗人员继续教育,全面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对标准化高端急需人才和基层实用人才的培养,逐步建立健全稳定的人才队伍。完善政府信息标准公开工作,在已经公开的标准文本基础上,增加检索功能,方便各地开展工作。加强新旧标准的衔接协调,保障新标准顺利落地,强化对已发布标准的应用培训,加强技术指导,推进标准贯彻执行。